改期退訂
※ 訂金匯款完成後,若您因為個人因素,而須取消原先預訂之訂單,請參考以下取消時與訂金退款比例。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旅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旅客於入住日(含)取消者,訂金須扣款100%。
旅客於入住日前1日(含)取消者,訂金須扣款80%。
旅客於入住日前2日(含)取消者,訂金須扣款50%。
旅客於入住日前3日(含)取消者,可全額歸還訂金。
因疫情原因導致當日無法入住,可提前致電本館,可無條件歸還訂金。若疫情嚴峻導致無法營業,本館也將提前告知。
※若您的訂單符合退款條件,將在確認您提供的退款資訊無誤後,當天內退還給您。
※ATM轉帳:請加Line並提供匯款指定帳戶,將儘速為您處理,退款將扣取行政手續費$30元。
※若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陸上颱風警報)或其他重大災害且旅宿所在之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導致旅客取消訂房,則訂金應無條件退還。
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※ 訂房後如臨時因個人原因故需延期或更改日期,皆以一次為限,且須在原訂住房日期3日前提出,延期後將無法再行更改日期或退款,敬請留意。